2022年度特種設備證后監督檢查情況通報發表時間:2023-03-14 16:23
為加強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開展了證后監督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監督檢查情況 此次監督檢查采用重點抽查與“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側重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和日常監察、檢驗、鑒定評審等工作中發現問題的單位。 (一)生產單位監督檢查情況。 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生產單位129家。其中,鍋爐制造單位26家,壓力容器設計單位12家,壓力容器制造單位40家,壓力管道安裝單位12家,電梯制造單位10家,起重機械制造單位29家。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1. 資源條件方面。部分單位存在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任職條件不滿足規定要求;聘用的作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職檢驗人員數量不滿足規定要求;缺少必要的生產設備、工裝、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檢測儀器未按規定進行檢定或校準;管材和板材存放場地缺少防護措施;耐壓試驗場地的安全防護不滿足要求;制造地址搬遷后未及時履行相應許可變更手續等。 2. 關鍵過程和產品安全性能方面。部分單位存在缺少生產和檢測工藝文件,產品制造工藝卡未經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未對受委托方進行評價,未與受委托方簽訂委托協議;材料質量證明書缺少經銷商簽章;焊接工藝評定報告缺少相應的材料質量證明書,缺少焊材回收記錄,返修記錄中缺少施焊信息;缺少無損檢測委托單,無損檢測報告中的檢測部位示意圖未標注檢測部位,無損檢測責任人未對無損檢測結果進行確認;產品檔案資料不齊全等。 3. 設計文件管理和產品設計方面。部分單位存在設計文件未按規定進行審批,設計計算書未按規定進行校核,設計變更未按規定進行審批,產品計算書與產品實際情況不一致,缺少外來設計文件的評審見證材料。 (二)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情況。 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40家。其中,綜合檢驗機構30家,型式試驗機構10家。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1. 綜合檢驗機構。部分綜合檢驗機構任命的檢驗責任師不符合核準規則要求,未按照核準規則要求保持部分核準項目規定的檢驗檢測人員數量。編制的作業指導文件不能全面滿足檢驗質量管理工作需要。對檢驗人員培訓不到位,部分檢驗人員對檢驗要求理解有偏差,檢驗規則的規定實施不到位,檢驗報告及其原始記錄填寫不規范,檢驗資料保存不完整,部分見證資料缺失。 2. 型式試驗機構。部分型式試驗機構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法規及技術規范未及時更新,關鍵崗位人員的崗位職責規定不明確,型式試驗原始記錄中數值記錄和檢測報告的意見表述不規范,型式試驗證書覆蓋范圍不準確。 二、對存在問題單位的處理意見 (一)依法注銷行政許可。 依法注銷8家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有關行政許可資質(詳見附件1),依法注銷3家檢驗檢測機構有關檢驗檢測項目(詳見附件2)。 (二)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 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22家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詳見附件3)。以上單位要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以上單位下一許可周期不允許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 (三)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問題。 其他被檢查單位也要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所發現的問題將在換證評審時進行重點檢查。 三、有關要求 (一)督促整改,落實責任。 有關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被檢查單位落實問題整改,對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規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應許可證。 (二)總結分析,舉一反三。 對于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照具體問題進行認真總結,舉一反三,部署對轄區內其他單位開展針對性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三)嚴格執法,聯合懲戒。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并及時將抽查檢查、行政處罰信息按有關規定歸集到信用監管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附件:1. 注銷相關行政許可資質單位名單 2. 注銷相關行政許可項目單位名單 3. 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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